欧盟公告至2008年底前对57项产品暂停课征进口关税,并自今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据报道,今年6月30日欧盟公报(Offcicial Journal)所刊载之欧盟部长理事会2006年第963号规章(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963/2006),欧盟依据1998年制订的「机动降税及调增进口配额办法」(Commission communication concerning autonomous tariff suspension and quotas),考量相关产品之技术发展现况、市场趋势及欧盟整体利益,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08年年底前,暂停课征调合税则号列第29章「有机化学品」、第32章「染料、颜料」、第38章「杂项化学品」、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第84意「机器及机械用具」及第85章「电机设备及其零件」等共57项产品之进口关税,惟不排除因经济情势变化而提早结束或延长免税待遇。 我相关厂商如拟查阅该规章及产品清单,请径至以下欧盟法令入口网站http://europa.eu.int/eur-lex/en/index.html 查阅本年6月30日第L 176期欧盟公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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