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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是又发布2000/454/EC决定,公布了洗衣机加贴生态标签的标准。该决定旨在通过降低 能耗、降低洗涤用量、减少用水量、降低噪音、鼓励资源的循环利用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 的破坏,抑制全球变暖的趋势,防止酸雨的形成,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该决定中所定义的洗衣机是指从前面或顶部放入衣物的家用洗衣机,双缸的和带烘干革 的除外。 此类洗衣机应满足以下几项基本要求,才能加贴生态标签,即:清洗一公斤衣物用电不 得超过0.17度,用水不得超过12长,甩干后衣物潮湿度不得超过54%,清洗时不得超过 56分贝,甩干时不得超过76分贝,在装洗涤剂的的窗口中标有清晰的硬度、衣物的种类、 数量及脏净程度高速洗涤剂的用量。 同时,该决定定要求生产商在说明书中指导员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洗衣机以节约能源并 避免污染环境,如:建议尽量将衣物的量凑齐到能将洗机装满的程度再一起清洗。建议使 用生态型洗涤剂。对于可充热水的洗衣机应在说明书中指出如果彩太阳能、公共热力系统 将水加热,就可以节省能源,热水源与洗衣机之间的连接管也应比较短且隔热性能好。 该决定要求生产商保证自消费者购买之日算起,洗衣机的使用寿命至少应为两年,且应 在此类产品停产后12年内提供配件更换服务。 该决定还指出,生产商如果实施了ISO14001或EMAS等环境保证体系,在认证机构评 估其产品是否符合本决定的要求时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但并不是说只有实施这些环境 保证体系才能加贴生态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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