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近期,欧盟各成员国部长批准了一项议案,该议案给欧盟内部不同国家的企业进行合并提供了更多便利,其中包括许多企业曾表示反对的雇员保护条例。 各成员国部长们表示,就员工权利达成的协议打破了多年的僵局,也是25个成员国互相达成妥协的一条关键道路。 欧盟负责内部市场的专员麦克里维表示,跨境合并的困难给欧洲整体竞争力带来了极大的实际障碍。 但是,尽管该议案得到了欧盟执行委员会和25个成员国政府的支持,还必须获得欧洲议会的批准。欧洲议会驻布鲁塞尔的发言人表示,他们尚未开始研究此议案。此前,跨境合并的前一份草案未能通过欧洲议会的批准。 欧盟官员们同意在员工参与企业合并方面遵循德国的条例,这是欧盟各成员国类似条例中对员工最有利的一项。根据德国的法律,绝大多数大型企业的监事会中都有雇员代表。 德国和法国的工会组织对新法案大加赞赏,而最初抱有很高期望的企业界则大感失望。 欧洲的游说团体Unice负责的公司事务的高级顾问科尔曼表示,“各公司都在等待该项法案指明方向……我们需要提高企业在欧盟内部市场的灵活性。而员工的参与却消除了该项法案的指导意义的任何附加价值。” 作为欧盟的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一直把放松企业跨境合并的限制作为建立统一市场,以及重振欧洲企业并购活动的主要内容。欧盟委员会指出,瑞典、爱尔兰、希腊、德国、芬兰、奥地利和荷兰的公司法都不允许跨境合并,此举迫使各公司成立专门的子公司来达到目的。 2001年,德国政府获得欧洲议会的支持,坚持允许企业管理层反击不受欢迎的收购要约,令欧盟委员会的努力大大受挫。根据德国法律,公司可以授权目前的股东以相对较低价格购买更多股票,增加它方的收购成本。 之后,欧盟委员会再度提出该措施,但遇到了斯堪的纳维亚的反对。该国盛行多重股权体制,股东无需持有大部分资本,就能拥有控股权。这是公司防御被收购的另一种方式。 这两种“防守”措施在欧盟新提交的法案中都获准实施。但作为折衷条件,当一家公司与德国、奥地利和荷兰等积极保护员工权利的国家的公司合并,当享有上述权利的员工占合并后公司人数的1/3或者更多,那么该公司应遵从这类规定。 只有当合并双方未能就遵循何种法律规定达成一致,并且员工数量超过500人时才能适用这条法规。 议案还规定拟合并公司必须公开股东构成信息,力图在并购发生时保护少数股东的权益,确保他们的持股在被收购时得到一个合理的价格。 荷兰经济事务部部长布里克霍斯特表示,该项议案对遍布欧洲、力求提高利润、获得更多专有技术的中小型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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