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该清单每三个月调整一次,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调整不涉及中国产品。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2种,一是芸苔(其他可食芸苔,“芥蓝”),二是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检比例分别为50%和10%,抽检项目均为农药残留,至少包括根据(EC) No 396/2005第29(2)条制定的控制计划中列出的农药,对于茶叶还包括氟乐灵。 法规全文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5.332.01.0057.01.ENG&toc=OJ:L:2015:332:TOC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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