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该条例就进口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的官方控制水平,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882/2004的实施条例(EC)No 669/2009附录I,发布2016年第三季度加强官方控制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此次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商品种类仍为2种,1.新鲜或冷藏甘蓝类蔬菜(包括其他可食甘蓝、中国西兰花等),抽检比例为50%;2.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检比例分别为10%;抽检项目均为农药残留。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6.168.01.0001.01.ENG&toc=OJ:L:2016:168:TOC。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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