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05年1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按初裁所作出的裁决结果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决定终止对原产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零件的反倾销调查程序。
2005年5月2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210、73181410、73181530、73181551、73181561和73181570。倾销调查期为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1年1月1日~2004年6月30日。
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
国家(地区) |
公司名称 |
税率(%) |
中
国 |
滕州市腾达不锈钢
产品有限公司 |
11.4 |
浙江嘉兴东明实业有限公司 |
12.2 |
其他公司 |
27.4 |
印度尼西亚 |
PT. Shye Chang Batam有限公司 |
9.8 |
其他公司 |
24.6 |
中国台湾 |
台北Arrow紧固件有限公司 |
15.2 |
桃园Jin Shing紧固件有限公司 |
8.8 |
屏东Min Hwei实业有限公司 |
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