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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输欧皮鞋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2006-10-10

欧盟对我输欧皮鞋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6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理事会EC1472/2006号法规,宣布对我输欧皮鞋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9.7%至16.5%的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为2年。本案中有1家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其税率为9.7%,其余中国企业均适用16.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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