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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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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进口皮鞋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006-04-04

欧盟对进口皮鞋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欧洲委员会于2006年3月23日通过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皮面鞋履采取分段式反倾销措施,引起欧盟成员国议论纷纷。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南方成员国坚持要大幅增加进口税,态度较温和的北欧国家则表示反对。
主张开征重税的成员国认为,欧委会的措施过于温和,而且太多产品种类可获豁免;较理性的成员国则担心国内的零售商和消费者利益受损。
无论如何,欧委会的临时措施将于2006年4月7日生效。措施将按4个阶段逐步推行,反倾销税率如下:
·由生效日至2006年6月1日(包括当天),源自中国内地皮鞋税率为4.8%,越南皮鞋为4.2%。
·由6月2日至7月13日,源自中国内地皮鞋税率为9.7%,越南皮鞋为8.4%。
·由7月14日至9月14日,源自中国内地皮鞋税率为14.5%,越南皮鞋为12.6%。
·由9月15日至临时阶段结束或确定性措施实施,源自中国内地皮鞋税率为19.4%,越南皮鞋为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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