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欧盟对化妆品法规中的禁用物质、限用物质、防腐剂和防晒剂清单进行修订 2013年4月2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 No 344/2013,对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附录III(限用物质)、附录V(防腐剂)和附录VI(防晒剂)进行修订。 2009底,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该法规将逐步替代原有的欧盟化妆品指令(76/768/EEC),成为未来欧盟化妆品监管的主要依据。化妆品法规以保障人体健康为目的,强调产品的上市后监管。该法规明确指出有关纳米材料、动物实验、原料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相比旧的化妆品指令,化妆品法规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涵盖的范围和分类,同时还明确一些概念,如责任人及其义务,新法规还增加了有关产品通报、产品信息文件和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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