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7月11日,应赛德家庭用品(上海)有限公司(CeDo Shanghai Limited)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名目编码为ex39232100、ex39232910 和ex39232990。 欧盟委员会初步决定,在本案中,如果申诉方不能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将以马来西亚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2005年6月3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9月29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我七家企业获市场经济待遇,适用4.8%至12.8%的税率,未应诉企业的统一税率为28.8%。 企业如有问题,可进一步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出口地区二处联系,联系电话:65198415。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商务部公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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