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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胶合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06-21

    

欧盟对华胶合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6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okoumé plywood)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5%66.7%的反倾销税:南通茂国行木业有限公司(Nantong Zongyi Plywood Co. , Ltd.)反倾销税率为9.6 %、浙江德仁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Deren Bamboo-Wood Technologies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23.5 %、中林企业(砀山)有限公司(Zhonglin Enterprise (Dangshan) Co., Ltd. )反倾销税率为6.5 %嘉兴锦林木业有限公司(Jiaxing Jinlin Lumber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17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66.7%。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4412 31 10TARIC编码为4412 31 1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11日~202112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1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3819日,欧盟对华胶合板发起反倾销调查。20041112日,欧盟对此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91111日,欧盟对华胶合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12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6129日,欧盟对华胶合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4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4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3R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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