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在采取一系列临时性过渡措施后,欧盟关于动物副产品的新条例已于日前正式生效。 据悉,由于该条例提高了向欧盟成员国出口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整体卫生要求,将对中国与动物副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处理、使用、收集、运输相关的企业产生很大冲击。 欧盟是我国出口动物副产品的重要市场。2002年,我国动物副产品对欧盟出口金额4.4亿美元,占我国对欧盟出口动物及其产品总金额的22.97%。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建议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出口欧盟动物副产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建立一个适应欧盟要求的检验检疫体系或模式,以保证我国动物副产品对欧盟的顺利出口。 新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对某些动物材料可以采用诸如转换成沼气的新方式进行适当的处理;只有经过官方兽医检验,那些适用于人类消费的动物性材料方可用于动物饲料的生产;厨房泔水将被禁止使用于除毛皮兽之外的农场饲养动物;禁止动物的“嗜食同类”现象等。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欧盟贸易伙伴,该条例同样适用。但是,这些欧盟贸易伙伴将被允许在2003年12月31日前有一个过渡适应期进行调整。 我国各相关企业应根据欧盟的上述新规定,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保证出口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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