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2003年5月2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以优惠价格向发展中国家(地区)出售药品的政策,旨在帮助这些国家(地区)获得更多的治疗艾滋病、结核病及疟疾等疾病的药物。 欧盟贸易代表拉米表示,欧盟的这项优惠政策为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民众以较低廉的价格购买药品提供了重要支持,是在“以实际行动帮助贫穷国家(地区)应对公众健康危机”。优惠药物可以包括一些受专利保护的药品,条件是这类药品的销售价格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只增长15%,或低于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出厂价的75%。 拉米指出,按照新政策,欧盟药品出口商要在欧盟委员会登记其优惠销往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药品名称,并在药品包装上印制专门的标识,以防不法分子在发展中国家(地区)低价套购药品后,再到欧盟市场出售以赚取差价。 据悉,享受欧盟优惠药品政策的国家(地区)有近80个,其中包括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受艾滋病严重困扰的国家及一些低收入国家。非洲国家占了很大比例,如安哥拉、布隆迪、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乌干达、卢旺达、塞内加尔、几内亚、肯尼亚等。亚洲国家中包括阿富汗、孟加拉国、尼泊尔、巴基斯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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