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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将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2016-02-16

   

宁德市将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

摘要:为及时有效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在宁德市的复制推广,宁德市政府于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相关事项。

  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20项改革创新成果将分批、分期在省内其它区域推广,其中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15项。为及时有效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在宁德市的复制推广,市政府于日前发出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据悉,复制推广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土地出让在线办理模式;出境加工海关监管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开展报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国际海关AEO互认制度;简化报关单位管理;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海关企业协调员制度;海关信任接单制度;海关简化加工贸易核销单证提交模式;简化电子口岸入网审批;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改革和简化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管理;集装箱分拨货物卫生检疫前置模式;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快速通关模式。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列为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抓好落实。同时,对照《宁德市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创新成果任务分工表》,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此外,市直推广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直推广牵头部门的沟通对接,实时跟踪复制推广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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