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该法案通过的重点内容如下:(1)使用美国材料可免税出口美国;(2)使用骆马或羊驼毛可免税出口美国;(3)如果无法用美国或安第斯国家材料,则可参照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短期供应规则的规定,使用第三地区材料。(4)如拟使用其他不符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短期供应规则规范的材料,则必须依照美国“2000年贸易发展法”规定,提出短期供应申请。(5)若采用美国纱或安第斯国家纱在安第斯国家所织的布或材料而生产的服装,法案生效的第一年,可获得相当于美国前一年服装进口数量的3%配额,第五年达6%。(6)本案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7)安第斯国家必须比照"加勒比海盆地方案(CBI)"受惠国所享有的"2000年加勒比海盆地贸易伙伴法"的相同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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