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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维持对我纺织品征高额反倾销税
2006-03-17

墨西哥维持对我纺织品征高额反倾销税
墨西哥经济部于2006年3月3日在官方日报发表公告,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纺织品和合成及人造纤维线、织物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维持现行反倾销税至2009年。
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和合成及人造纤维线、织物征收反倾销税。
其中对税号为6101-6117,6201-6217的产品征收533%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6301-6310的产品征收379%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6212.10.01的产品征收533%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5201-5212和5301-5311的产品征收331%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5401-5408,5501-5516及5402.49.05的产品征收501%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3005,5803,5911的产品征收54%的反倾销税。
到2004年9月,在征收反倾销税十年期将满时,墨西哥服装业全国商会、全国纺织业协会和Grupo Celanese, S.A. de C.V.公司等协会和公司向墨经济部继续提出申请,对从中国进口纺织品和合成及人造纤维线、织物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建议审查期为2003年1月至12月。
2006年3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结束反倾销行政复审,对税号为6101-6117,6201-6217,6301-6310,3005,5204-5212,5307-5311,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5803和5911的产品维持现行反倾销税自2004年10月18日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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