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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婴儿车征收反倾销税
2005-04-11

墨西哥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婴儿车征收反倾销税

2005年4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婴儿车及其零件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150001。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 1997年9月8日,墨西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婴儿车及其零件和供儿童骑乘的带轮玩具(海关编码为95010099)分别征收105.84%和21.72%的反倾销税。
  2. 2003年3月5日,墨西哥Bronceadores Supremos,S. A. de C.V.向墨西哥经济部提出,要求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Maclaren商标的婴儿车的反倾销措施。 
  3. 2004年5月12日,墨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婴儿车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Maclaren商标的婴儿车维持105.84%反倾销税;但对Maclaren商标中的Global型婴孩车不征收反倾销税。 
  4. 2005年4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继续对Maclaren商标中的Global型婴儿车征收105.84%的反倾销税。 
  5. 本公告自2005年4月6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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