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4年8月7日,墨西哥发布新的非住宅建筑室外和室内照明系统的最低能效标准NOM-007-ENER-2014,标准要求适用于该标准的照明系统总功率应大于等于3千瓦,包括各类办公场所、学校及教育机构、商业场所、医院、酒店、餐饮场所、仓储场所、游乐场所、文化建筑、修理店和客运车站等。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场所照明系统照明电功率密度(value of electrical power density for lighting,DPEA)最大限值。以下为新版标准与NOM-007-ENER-2004的最大照明电功率密度限值对比。 新旧版标准最大照明电功率密度限值对比 场所 新版标准 NOM-007-ENER-2014 旧版标准 NOM-007-ENER-2004 办公场所 12 14 学校及教育机构 14 16 图书馆 15 16 自助服务场所及专业商业场所 15 20 医院 14 17 酒店 12 18 汽车旅馆 14 22 咖啡店和快餐店 15 19 餐饮场所 14 20 仓储场所 10 13 电影院 12 17 剧院 15 16 体育场馆和体育中心 14 16 博物馆 14 17 寺庙 14 24 汽车维修店 11 16 其他维修店 15 27 货运站 10 13 航空及客运站 13 16 其他类场所 15 15 对于建筑外立面的照明,标准要求最低能效要求应为60 lm/W,较之前的22 lm/W大幅提高。对于不在标准范围内的其他类型室外场所的DEPA,由之前的1.8W/m2降低至1.3 W/m2。非住宅建筑的地下或屋顶停车场应按照NOM-013-ENER-2013《道路照明系统的最低能效标准要求》。该标准将于2014年12月5日起正式生效,同时还标准还规定了有关验收指标的规定、测量方法和合格评定程序的要求。 详情参见: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US/Mexico-Sets-New-Standards-for-Vertical-Pumps-Industrial-Thermal-Insulation-Non-residential-Lighting-Systems/baus/en/1/1X000000/1X09Z0JH.htm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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