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9年7月29日,摩洛哥通过WTO发布G/TBT/N/MAR/27通报,发布关于市售无酒精饮料质量和安全的法令草案,主要内容有: 1.为某些无酒精饮料产品(例如速溶饮料、能量饮料、牛奶饮料、茶或咖啡饮料和冰茶)制定定义; 2.明确规定产品的标识方法,以消除歧义,同时明确有关能量饮料的警示标语,包括:“不适合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不得与酒精同饮”“不适合糖尿病患者”“不适合咖啡因过敏者”“不超过500毫升/天”“不宜在剧烈运动中饮用”“过量饮用可能扰乱睡眠”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MAR/19_4135_00_f.pdf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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