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缅甸:进口食品须加注缅文说明
2014-12-15

缅甸:进口食品须加注缅文说明
2014年12月6日,据缅甸《七日日报》消息,从缅甸商务部获悉,商务部要求食品进口商对从国外进口的食品须加注缅文说明。
报道说,2014年3月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此已作出了规定。缅甸商务部贸易与消费司处长温丁对此称,已对各进口商发出了无论从哪个国家进口的食品均需加注缅文说明的通知。他说,如进口商品无缅文说明的,则销售商在对商品批发销售时须自行粘贴上缅文说明。
来源:驻曼德勒总领馆经商室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