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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公布禁止边境进出口商品名录
2000-04-20

缅甸公布禁止边境进出口商品名录
缅甸联邦政府商务部日前发布了第9号通令,禁止进出口商和合作
社通过边境地区进口下列商品:
  食品类:1.味精;2.饮料;3.各种饼干;4.口香糖;5.蛋糕;
6.威化饼干;7.巧克力;8.肉食及水果罐头;9.各种干面条;10.
白酒;11.啤酒;12.香烟;13.各种新鲜水果;14.塑料制各种家用
品和日用品;15.据现行法律限制的其他商品。
  缅甸联邦政府商务部第10号通令禁止进出口商和合作社通过海运出
口以下商品:
  农产品:1.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碎米、大米制粉丝和米糠等);
2.糖(白、棕、红);3.花生和花生油;4.芝麻和芝麻油;5.花麻
和花麻油;6.菜籽和菜籽油;7.葵花和葵花油;8.各种油枯;9.棉
花和棉制品(棉花、纱线)。
  矿产品和矿料:10.石油;11.珠宝和首饰;12.金;13.玉;14
.珍珠;15.钻石;16.铅;17.锡;18.钨;19.锡钨混合矿;20.
银;21.铜;22.锌;23.煤;24.其他各种矿产品。
  动物和动物产品:25.象牙;26.水牛、黄牛、大象、马和珍稀动
物;27.皮革;水产品:28.虾皮。
  一般商品:29.武器弹药;30.文物。
  林产品:31.橡胶。
  同时,缅甸联邦政府商务部第10号通令禁止通过边境地区出口以下
商品:
  农产品:1.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碎米、米制粉丝、米糠);2.
糖(白、棕、红);3.花生和花生油;4.芝麻和芝麻油;5.花麻和
花麻油;6菜籽和菜籽油;7.葵花和葵花油;8.各种油枯;9.棉花和
棉制品(棉花、纱线)。
  矿产品和矿料:10.石油;11.珠宝和首饰;12.金;13.玉;14
.珍珠;15.钻石;16.铅;17.锡;18.钨;19.锡钨混合矿;20.
银;21.铜;22.锌;23.煤;24.其他各种矿产品。
  动物和动物产品:25.象牙;26.水牛、黄牛、大象、马和珍稀动
物;27.皮革;水产品:28.虾皮。
  一般商品:29.武器弹药;30.文物。
  林产品:31.橡胶;32.柚木。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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