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1月4日,美国商务部(DOC)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标准钢管反倾销案初裁结果。DOC初步裁定,中国输美标准钢管产品存在倾销,两家强制应诉企业江苏玉龙和天津双街反倾销税率分别为0和51.34%,其他单独税率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25.67%,适用于其他涉案企业的中国全国范围税率为51.34%。其中,天津双街因退出调查,被DOC依据可获得的事实(BIA)判定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作为初步裁定的结果,DOC将通知海关基于初裁税率征收现金保证金或保函。 2007年6月27日,DOC对我标准钢管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美继铜版纸之后对我发起的第二起双反调查。11月6日,DOC公布了本案的反补贴初裁结果,其终裁将于2008年3月18日前做出。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生产商/出口商 倾销幅度(%)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Yulong Steel Pipe Co., Ltd.) 0.00 天津双街集团(Tianjin Shuangjie Group) 51.34 普遍 51.34 申请单独税率的企业 25.67 案件进程 事 件 时 间 提交申请 2007年6月7日 美国商务部立案 2007年6月27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 2007年7月23日 美国商务部初裁 2008年1月3日 美国商务部终裁 2008年5月19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 2008年7月3日 发布反倾销措施令 2008年7月10日 2004~2006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环状焊接碳素钢管统计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进口量(千克) 242644995 337659059 589420196 进口额(美元) 138436653 213817300 331853213 2007年6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circular welded carbon quality steel pipe)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3010.00、73063050.25、73063050.32、73063050.40、73063050.55、73063050.85和73063050.90。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商务部公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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