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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延迟决定是否针对6类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市场保护
2005-08-03

美国延迟决定是否针对6类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市场保护
美国跨部门组织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美国,将延迟决定是否针对6类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实施市场保护措施。与此同时,美国纺织业就另外5项中国纺织品提出的市场保护申诉,均获委员会受理。
2005年8月1日,美国跨部门组织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宣布,将延迟至2005年8月31日,才决定是否针对6类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实施市场保护措施。
受影响的产品包括针织织物(第222类)、其他合成连续长纤维织物(第620类)、棉质及人造纤维胸围(第349/649类)、棉质及人造纤维睡袍及晨褛(第350/650类)、棉质及人造纤维运动衫(第345/645/646类),以及男装及男童羊毛长裤(第447类)。2004年,香港向美国转口的该6类中国内地产品总值约7亿美元,占同年香港向美国转口的中国内地纺织品及服装16%。
此外,美国纺织业就女装及女童棉质及人造纤维梭织恤衫(第341/641类)、棉质及人造纤维半截裙(第342/642类)、棉质及人造纤维睡衣及睡衣裤(第351/651类),以及棉质及人造纤维泳衣(第359-s/650-s类)提出的市场保护申诉,以及要求对棉质、羊毛及人造纤维袜子(第332和432类,以及第632类的一部分)重新实施市场保护配额的申诉,均获委员会受理。委员会将于短期内在《联邦纪事》刊登通告,正式宣布有关决定,并展开30天的谘询期,让公众人士提交意见。2004年,香港向美国转口的该5类中国内地产品总值约3亿美元,占同年香港向美国转口的中国内地纺织品及服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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