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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氟啶虫胺腈的残留限量规定
2015-02-03

美国修订氟啶虫胺腈的残留限量规定
2015年1月28日,据美国政府网站消息,美国联邦公报发布通告,修订氟啶虫胺腈(Sulfoxaflor)的残留限量规定,将氟啶虫胺腈在高粱产品当中残留限量的期限定为2017年12月31日。
据悉,美国环保署许可一项关于氟啶虫胺腈在高粱产品当中残留限量的紧急豁免规定,对此美国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制定如下最新残留限量规定。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ppm)
期满/撤销时间

高粱,饲料
0.40
2017.12.31

高粱,粮食
0.30
2017.12.31

高粱,干草
0.90
2017.12.31

新规定已于1月28日生效。征求有关意见的截止日期为3月30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1-28/html/2015-01456.htm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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