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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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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氟啶胺的残留限量要求
2016-04-12

美国修订氟啶胺的残留限量要求
2016年4月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最终条例,修订蔬菜中氟啶胺(Fluazinam)的残留限量要求。本条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CFR§178的说明在2016年6月7日前提交。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限量要求(ppm)

白菜
3

多叶芸苔属蔬菜(5组,大白菜除外)
0.01

瓜类蔬菜(9组)
0.07

块茎和球茎类蔬菜(亚组1C)
0.02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articles/2016/04/08/2016-08138/fluazinam-pesticide-tolerances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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