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本标准规定将提供特定的健康和身体的危害具体分类标准以及混合物的分类,用于进行危险信息传递。化学品制造商和进口商将需要提供标签,其中包括统一的警示语,象形图和基于第三次修订GHS的危害类别的危害陈述,还必须提供警示性说明。此外,还必须按照GHS格式的16个部分提供安全数据表。 新标准将分阶段实施: 2013年12月01日,开始为雇员培训GHS标签和安全数据表功能。 2015年06月01日,制造商和进口需要按照新标准修改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表(SDS)。这是为了与欧盟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保持一致,CLP是GHS在欧盟的全面实施。 2015年12月01日,经销商或分销商在此时间前可运输厂商粘贴的旧系统下标签的产品,之后该行为将不被允许。 2016年06月01日,在工作场所标签将全面更新,危害信息传递方案将要生效。 详情参见:http://www.osha.gov/pls/oshaweb/owadisp.show_document?p_table=NEWS_RELEASES&p_id=22038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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