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02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癸二酸进行的反倾销行政复审。本案调查期为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向本反倾销措施的各相关方提供行政复审的机会;7月10日,广东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天津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出行政复审的申请;8月27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9月10日,由于中国两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撤销其行政复审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决定终止反倾销行政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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