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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艺术画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5年4月22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艺术画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调查是应美国Tara Materials公司2005年4月1日提交的申请而启动的。 2005年5月16日左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就“国内产业是否由于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进口受到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作出初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初裁,美国商务部将在2005年9月作出初裁。 涉案产品为艺术画布,包括任何尺寸、组装或未组装(例如包括艺术画布和其他附件的成套产品,如木制框架)、含有棉制涂层的、用于档案材料的、漂白或未漂白的、含有亲墨水的表面处理剂。涂层包括用于增强艺术材料粘度的解决方案,例如织物上的油漆或墨水。艺术画布(例如延展前的帆布、帆布画板、帆布衬垫、帆布滚轴(包括涂层的散装滚轴)可印刷帆布、地毯织物和布置)都属于用于绘画和/或印刷表层的机织物。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9019020和59019040。排除调查范围的产品为描图布和拉伸条,无论是否木制的,只要不是艺术画布的组成部分或被用于艺术画布套装产品的一部分。 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42.09%~264.09%,调查期为2004年7月1日~12月31日。 表1 日程安排 程 序 日 期 提交申请 2005年4月1日 美国商务部立案时间 2005年4月21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 2005年5月16日 美国商务部初裁 2005年9月8日 美国商务部终裁 2005年11月22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 2006年1月6日 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2006年1月13日 表2 进口统计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进口量(平方米) 393000 629000 4547000 进口额(美元) 1303000 2586000 6871000 此案是美国对中国纺织品发起的首起反倾销调查,也是美国纺织业在2004年5月14日后首次对华提起的反倾销诉讼。 根据2005年4月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税单独税率和联合税率申请程序(见“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05年4月7日和2005年4月25日的申请模板),国内出口商应在立案公告发布后60日内提交单独税率申请,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其认证文件,望有关应诉企业引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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