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复审调查期为2006年11月1日~2007年10月31日。 2007年11月20日和30日,安丘Haoshun贸易有限公司(Anqiu Haoshun Trade Co., Ltd.)、宁津县瑞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Ningjin Ruifeng Foodstuff Co., Ltd.)和郑州Yuanli贸易有限公司(Zhengzhou Yuanli Trading Co., Ltd.)分别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称上述3家企业既是涉案产品输美的出口商又是生产商,要求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目前,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实施反倾销措施,其普遍税率为376.67%。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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