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和皱纹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4-09-22

     无标题文档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和皱纹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4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和皱纹纸作出反倾销初裁(见表1)。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023000、48025400、48026100、48026200、48026900、48043900、48064000、48083000、48089000、48119000、48239000、95059040。

  2004年3月15日,应美国马萨诸塞州西曼纸业有限公司、鹰公司、花城公司、卡罗克印刷和纸品加工有限公司、纸业服务公司和扑特尼公司、美国绉纱协会的申请,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和皱纹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表1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和皱纹纸的初裁结果

薄棉纸

企 业 名 称

倾销幅度(%)

福建Naoshan纸业有限公司

9.55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厦门分公司

125.58

BA销售和工业有限公司

92.32

江苏国宇经贸实业有限公司

92.32

福建新吉福企业有限公司

92.32

福建南平市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92.32

福州Magicpro礼品有限公司

92.32

福州轻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92.32

桂林齐峰纸业有限公司(原桂林造纸厂)

92.32

Max Fortune工业有限公司

92.32

宁波Spring Stationary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