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近日,美国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会(NFPA)要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根据《2002年生物反恐法案》实施的有关进口食品事先通报制度的临时最终管辖权进行修改,以提高执行这一制度的效率和有效性。 在给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致函中,该联合会主席兼总裁约翰·凯迪指出,如不修改有关规定,其对贸易和商务活动将产生负面影响。 美国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会对事先通报制度中关于用于研究和开发目的的食品样品的规定表示了重点关注。美国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会确信,必须寻求一个解决办法,使美国公司能进口未注册的、用于研发的食品。否则,美国食品加工企业将不得不中断这方面的工作,或将研发移往其他国家,这将使美国公司在全球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 美国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会的致函中还包括以下要点: 1.坚决支持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正在进行的对话,以整合联邦报告系统,允许食品进口商通过“自动商务系统”(ACS)提交需事先通报的信息。美国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会敦促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与有关部门进行整合并协调对时间的要求,这对边境附近站点用卡车起运的货物非常重要。 2.要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将“酌情执行期”延长至2004年12月12日,以便能够提交出对每一种运输方式和每种报告系统的精细分析和业界反应。业界对2004年8月12日(原定酌情执行期终止日)以后可以避免的“突发事件”表示关注,如货物在边境被扣留,或进口商的做法不符合规定阻碍正常贸易。 3.在对遵循规定问题进行详尽调查之后,应对申报人、传送人、经纪人、运输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培训。 凯迪表示,只有对现存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找到解决办法后,培训才有实际意义和价值。 4.鼓励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依靠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现有计划,并要求承认业已存在的安全系统识别低风险运输企业。美国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会表示,事实上,许多食品进出口企业都参加了“海关反恐贸易伙伴机制”(CTPAT),在穿越北部边境时使用可靠的运输企业运送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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