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联邦贸易委员会采纳了3项修订,令标签规则符合新的能源部检测程序。首先,委员会以能源部检测程序取代能源之星程序。第二,委员会采用了与大部分其他标签产品如冰箱及洗衣机相同的电视机资料呈报规定。生产商必须通过能源部在网上设立的呈报工具,即合规及认证管理系统(Compliance and 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以提交新的电视机资料。委员会原本设定5月1日为每年呈报资料的限期,但为确保于4月23日之后生产商能有足够时间呈报首轮资料,决定把限期顺延至6月1日。生产商于2014年首次呈报资料时,只须提交现产电视机型号的资料,毋须附上停产电视机型号的测试资料。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核新资料后,将考虑更新电视机标签的可比较范围。最后,修订也更新第305.3条内的「电视机」定义,纳入了能源部对电视机的定义以及把标签规定的适用范围,限制在能源部检测程序的范围内。 信息来源: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美国商情快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为电视机采纳新检测程序/baus/sc/1/1X300W0C/1X09XCT7.htm 来源:RESEARCH 经贸研究 201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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