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6年3月1日前,正在出口美国的产品,国外政府机构需向FSIS提交输美生产厂家名单和生产量信息。同时,提交相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以及符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水产品管理规定(21CFR123)的文件。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过渡期内,继续出口美国的产品,需要在2017年9月1日前,向FSIS提交符合等效性体系的文件材料。提交材料后,FSIS评价等效性过程中,仍可向美国继续出口产品。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