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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据美国环保署(EPA)消息,美国环保署发布公告,豁免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aspartic acid, N-(1,2-dicarboxyethyl)-, tetrasodium salt)的残留限量要求。 根据Lanxess公司提出的申请,美国环保署决定当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作为抗菌剂中的惰性成分,且含量不超过最终农药剂型重量的5‰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本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在2018年10月29日前提交。 来源:食品伙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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