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8年5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羟基乙叉二膦酸进行反倾销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位委员投票一致认定,有合理的迹象表明,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羟基乙叉二膦酸的倾销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初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羟基乙叉二膦酸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于2008年8月26日对本案作出初裁。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统计,2007年,美国国内仅有1家企业生产涉案产品,美国主要从中国、印度和英国进口该产品。 2008年4月9日,应美国康巴斯化学国际有限公司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羟基乙叉二膦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10090.43。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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