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接受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222类)再次采取特别保障措施的申请
2004-12-17

    
2004年12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接受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222类)再次采取特别保障措施的申请。
  2004年11月19日,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国家纺织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再次采取特别保障措施。
  2003年11月17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实施特别保障措施,期限为2003年12月24日~2004年12月23日。
  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在考虑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是否由于市场扰乱对美国市场构成威胁,以及是否造成市场扰乱威胁。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将发布联邦公告,并在随后的30天内征询利害关系方提出的意见及评论。委员会将在公共意见征询结束后的60天内就是否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作出裁决。如果委员会无法在60天作出裁决,可以延迟60天,但必须在联邦公告上发布通知,包括作出裁决的具体日期。如果委员会作出否定裁决,则必须在联邦公告上公布裁决结果及裁决原因。
  如果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作出扰乱美国市场的肯定性裁决,该委员会将与中国政府就减轻或避免市场扰乱进行磋商。在磋商之前,美国将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进行配额限制。
  该磋商将于中国接到请求后的30天内进行,双方将在接受磋商请求后的90天内就解决方案达成协议。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