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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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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进口纺织品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
2011-03-10

美国对进口纺织品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
根据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的规定,美国对进口纺织品及服装要求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以下规则: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维名称一并使用;纤维成分可于标签背面标明,但有关资料必须容易找到;占纤维总重量不足5%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而应列为其他纤维,但具特定功能的纤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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