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10年9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0年11月4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铜版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01411、48101419.00、48101420.10、48101420.90、48101450.00、48101460.00、48101470、48101911.00、48101919.00、48101920.10、48101920.90、48102210.00、48102250、48102260.00、48102270、48102910.00、48102950.00、48102960.00和48102970。2010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0.82%~135.8%。 美国对华铜版纸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出口商/生产商 倾销幅度(%) 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Gold East Paper(Jiangsu)Co., Ltd.) 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Gold Huasheng Paper Co., Ltd.) 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Ningbo Zhonghua Paper Co., Ltd.)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Ningbo Asia Pulp & Paper Co., Ltd.) 香港金东贸易有限公司(Gold East Trading(Hong Kong)Company Ltd.) 7.60 单独税率申请企业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Chenming Paper Holdings Ltd.) 7.60 中国普遍 135.83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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