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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聚酯薄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13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薄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见下表)。
2007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薄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206200.90。2008年9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本案作出终裁,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49%~76.62%。2011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美国对华聚酯薄膜作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
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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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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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DuPont Teijin China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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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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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翔宇绿色包装有限公司(Shaoxing Xiangyu Green Packing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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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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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Fuwei Films (Shandong)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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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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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Wanhua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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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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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Dongfang Insulating Material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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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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