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9年11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决结果如下: 1. 三聚磷酸钠:6位委员投票一致决定,原产于中国的三聚磷酸钠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根据该否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终止对三聚磷酸钠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 磷酸氢二钾:6位委员投票一致决定,原产于中国的磷酸氢二钾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3. 焦磷酸钾:6位委员投票裁决,原产于中国的焦磷酸钾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3票)或实质性损害威胁(3票),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4. 磷酸二氢钾:6位委员投票裁决,原产于中国的磷酸二氢钾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3票)或实质性损害威胁(3票),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对于作出肯定性裁决的涉案产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将于2009年10月18日和2010年3月3日分别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2009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52400.00、28353100.00和28353910.00。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