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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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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活性炭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2016-09-12

美国对华活性炭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2016年9月8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炭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对本行政复审案的初裁结果进行修改,经修改的涉案企业终裁裁定倾销幅度详见下表。南通美亚新型活性炭制品有限公司(AmeriAsia Advanced Activated Carbon Products Co., Ltd.)、安徽汉福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Anhui Handfull International Trading (Group) Co., Ltd.)和安阳中鑫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Anyang Sino-Sh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等181家涉案企业适用2.42美元/公斤的中国普遍倾销税率。维持初裁对涉案企业Carbon Activated Tianjin Co. Ltd.在调查期无可审查交易的裁定。
2015年5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活性炭启动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021000。2016年3月4日,美国公布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案初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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