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美国对超过配额的服装进口国实施新规则
2004-12-15

美国对超过配额的服装进口国实施新规则

2004年12月13日,美国纺织品和服装办公室发布公告,2004年,如果某个国家的服装进口量超过了规定的配额,美国将在2005年1月1日前禁止进口该国的服装,其禁止进口的时间为1个月~50天,之后,每月将放行相当于2004年全年配额量5%的数量,直至所有超配额发运货物全部进关为止。而过去,美国允许超过规定配额的国家使用前一年未使用完的配额。
  该项规定涉及6个国家(地区)的20类产品,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地区)是巴基斯坦。2003年11月17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布(第222类)、胸衣(第349/649类)及袍服(第350/650类)采取了特别保障措施,其实施期为2003年12月24日~2004年12月23日,但2004年,由于其进口量超过了规定配额,所以美国将在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23日期间禁止进口这些产品。自2005年1月24日起,每个月将放行相当于特保限量5%的数量,直至所有超限量发运货物全部进关为止。中国在特保限制期间出口的超过特保限量的3类纺织品,将在特保措施终止后1个月才能够得以限量逐月放行。
  根据该规定,美国还将禁止进口原产于菲律宾的羊毛套装、原产于印度的毛巾以及原产于巴基斯坦的棉制被单。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