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商:电商征税不全是坏事
电商的优越性,除了便捷快速外,更在于网购的商品不用承担税收的问题。然而,随着电商的火爆与普及,政府若对电商征税,使得电商的价格优势不再存在。现在,美国人也同样为之烦恼。
从美国《罗彻斯特商业杂志》7月4日的报道中获悉,假设罗切斯特市的市长Mr. Patel想要购买一双鞋子,那么他可以在任何一家实体零售机构购买,当然也可以选择线上下单。如果他选择了前者,他将支付纽约的销售税,如果他选择了后者,那他有可能不需要承担任何税负。
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提出了两个基本问题。首先,Mr. Patel跨州网购的时候是否需要缴纳税收?其次,如果对跨州购买征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第一个问题在1992年美国最高法院有了答案,如果远程销售者在课税州境内有实体存在, 那么本州以外的卖家即便将商品卖给了本州居民,州政府也不能征收使用税(PS:对购自州外零售商的商品征收一种税)。实体存在包括办公室、店面或其他营业设施等。
然而自1992年以来,美国的电子商务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美国商务部指出,2012年线上零售已经接近2260亿美元,电子商务占在市场中的比例也在增加。因此,美国各州的议员会议指出,线上销售交易额如此庞大但却免税,这让州政府流失了23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
互联网巨头eBay、一些保守派、激进派和一些小型线上企业对反对州政府对电子商务进行征,。但即便如此,许多政策的制定者都认为,向电子商务征税就如同向实体店征税一样,这是很公平的,这样才能让双方达成公平竞争。不过,像Target和Best Buy,甚至是亚马逊都乐于支持对电子商务征税。
如果法律允许州政府对电子商务进行纳税,那么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经济学家Liran Einav、 Dan Knoepfle,、Jonathan Levin 和Neel Sundaresan的研究揭示了,面对“市场公平法案”(Marketplace Fairness Act ),美国人是如何通过各州线上线下的商店去改变他们的购物方式的。在研究中得出了两个结论,首先,如果某一个州征收的销售税增加1%,那么将会导致线上购物额增加2%;不过,此时消费者从本州线上卖家那里购买的总量将会下降3%-6%。
上面的销售百分比变化虽然很小,但目前真的不是时候对美国的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尽管外界有要求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生意,但立法者应该会预料到这样将会对电子商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既然征税是不可避免的,亚马逊索性掉转头来支持法案。现在,法案给它带来的好处更多,譬如打压竞争对手。亚马逊是美国最大的电商平台,也是免税政策的获益者。自1994年成立以来,它巧妙地避开了全国征收营业税,此前一直是反对电商征税,但在2012年,亚马逊改变了口风,出现在法案的支持者名单上。这与亚马逊正在推进的业务转型有关。面对线下和线上的竞争,亚马逊意识到快速服务的必要,物流的重要性提上日程,解决方案就是各地建立仓储物流中心,让商品快速抵达消费者。这就意味着要和各州形成“实质关联性”,而无法回避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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