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9年8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应美国知识产权公司(BTG International Inc.)申请,对美国部分多层单元闪存及闪存产品发起337调查。本案所涉多层单元NAND闪存芯片主要用于美国进口的一些电子产品的制作,如笔记本电脑、手机、MP3。 2009年7月27日,美国知识产权公司(BTG International Inc.)提出申请,主张部分多层单元闪存装置及闪存产品的进口和销售侵犯其申请的专利,违反1930年海关法第337条规定。同时,原告请求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1)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2)美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3)美国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4)美国三星通信有限公司;(5)美国苹果有限公司;(6)台湾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7)美国华硕电脑国际公司;(8)美国戴尔有限公司;(9)香港联想集团有限公司;(10)美国联想有限公司;(11)美商必恩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加拿大Research in Motion有限责任公司;(13)美国Research in Motion公司;(14)日本索尼公司;(15)美国索尼电子有限公司;(16)台湾创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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