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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超限额中国纺织品设限
2005-04-28

美对超限额中国纺织品设限

据报道,政府跨部会纺织协议执行委员会授权对超越保护限额的中国纺织品进口实施推迟和分期进口。
  该委员会今天公布了给国安部海关与边防保护局长的公函,授权海关在美中两国政府达成进一步双边协议前,对超越行政保护限额的中国棉毛制品、人造纤维、蚕丝或植物纤维纺织成衣采取上述限制。
  具体做法是,在行政保护限额过期后一个月内,有关中国纺织品不得进入美国;一个月后的30天内,只允许进口限额基数限量(base limit)5%的进口;此后,每个月只允许增加5%的进口,直到全部超额部分进口完毕。首先开始执行的,是三种中国袜子的进口。有关行政保护限额2004年10月29日生效,2005年10月28日到期。超越限额的部分,美国海关有权在2005年11月29日前拒绝入境。11月29日到12月28日,只允许基数限量5%的进口,以后每个月增加额不得超过5%,直到全部进口完毕。
  今年初国际纺织品配额取消后,美国纺织协议执行委员会倍受国内纺织制造业压力,曾同意根据市场受到的威胁对中国纺织品进口展开调查,后被美国国际贸易法庭禁止,理由是世贸组织规定只能根据市场实际损伤展开调查,不能只根据威胁。但1月份进口统计数字表明,中国纺织品进口增幅很大。委员会已要求国际贸易法庭取消禁令,同时有权根据实际增幅展开调查。委员会今天公布的信函,是对中国纺织进口的第一个行政限制措施,勿须获法庭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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