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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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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物品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管的特殊物品有哪些?

旅客携带物品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管的特殊物品有哪些?

     《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邮递人,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入境、出境。因此进出口上述特殊物品,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填写特殊物品申报单,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许可后,签发特殊物品审批单,海关凭审批单放行,瞒报携带禁止进口的特殊物品的行为,将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予以处罚。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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