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跨境电商平台骗税现象频发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分别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试点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三个专题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并赴深圳、肇庆、中山开展实地视察。
电子商务
代表们在深圳视察时了解到,广东是跨境电商发展大省,但也存在出口骗税现象的大量发生。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骗税后,究竟要不要处罚平台?目前,国家对于骗税主体并没有明确认定。不少代表提出,平台和企业都应因此承担责任。
深圳国税局:
跨境电商出口骗税数额巨大
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罗练锦7日在向全国人大代表汇报时透露,2015年,广东电子商务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均列全国首位。2016年1-10月,广东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37万亿元,同比增长28.3%,网络零售交易额7714.9亿元,同比增长30.8%,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统计进出口额108.4亿元,同比增长24.3%,规模全国第一。
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昨日,深圳市经贸信委机关党委书记张立仁与代表座谈时介绍,深圳做电商出口的中小微企业很多,也出现了利用出口退税进行骗税的现象,但有关部门在处罚过程中只是处罚了电商平台,并未处罚到出口企业,对电商平台的发展产生影响。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国税局局长范立新也表示,深圳跨境电商众多,出口退税数额巨大,去年查实的出口骗税的数额巨大。“出口骗税的主体是谁?应该处罚谁,是处罚出口企业还是平台?税务部门只是执法部门,并不是主体认定部门。”范立新说,对于这一问题,在顶层设计上并未明确,因此地方在执行时无章可循。
人大代表:
平台和企业都应担责
对于出口骗税的行为,“板子”究竟应该打在谁身上?代表们认为,国家在对电商立法时应对此进行明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晔晖说,跨境电商是国家支持、扶持的新业态,国家应该促进电商发展,保证正常经营的平台和企业,也要打击犯罪。“一旦发生问题,平台和企业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何晔晖指出,企业利用出口进行骗税当然应该处罚,而电商平台要收取企业的费用,对于企业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出了问题一点都不负责也说不过去。”
“现在各级政府都支持新业态发展,但是不能因此让跨境电商平台成了骗税平台。”范立新说。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改委原主任李春洪则指出,在对电子商务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理清企业、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其次对于政府如何监管、平台是否担责、企业如何自律方面也要研究清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永忠则提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的建设非常重要,而要建立这个体系,需要国家层面建立大数据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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