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条例规定,克罗地亚经济部对申请人的申述材料作出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政府,最后由政府对此作出最后裁定,决定采取哪种方式以保护本国产品的利益。 具体保护措施分3种,(1)提高进口关税(“本国产品保护条例”未明确保护性关税的上限),保护性关税的幅度取决于该商品进口对本国产品造成损害程度的大小;(2)对该商品实行进口数量配额;(3)临时性紧急措施,即政府在确认某种大量进口的商品已对本国生产造成巨大的、长期性的损失,甚至已使某些行业部分瘫痪时,采用临时提高保护性关税的办法,但这种紧急性措施最长为200天。 克罗地亚经济部认为,即将出台的“本国产品保护条例”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相继采用的办法。目前,美国为保护本国钢铁工业而提高同类产品进口关税的措施就是其中一例。克罗地亚经济部强调,这一条例将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目前这一条例尚未最后递交政府,据称是由于克罗地亚农业部坚持在对涉及农产品和食品进口采取保护性措施之前必须征求农业部的意见,而经济部认为无此必要。 这项尚未出台的“本国产品保护条例”已普遍受到经营农产品和食品企业的欢迎。克罗地亚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一直是其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历来出口创汇大户之一。近年来,由于克罗地亚政府的贸易自由化政策,农产品和食品的进口已超过出口,出现逆差。对克罗地亚农产品和食品最大的出口地是欧盟,占克罗地亚进口额的42%,其次是匈牙利,占13%,斯洛文尼亚占10%。中国对克罗地亚农副产品出口数量很小,2001年,中国出口冻鸡、水产品、蔬菜、干豆、花生等总额仅171万美元,由于克罗地亚依据欧盟相关决议于2002年2月6日作出了从2002年2月13日起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的决定,影响了中国今后对克罗地亚动物源性产品的出口。 在中国对克罗地亚出口中,服装是第一大项。2001年,中国对克罗地亚出口额为1.42亿美元,其中服装出口9848万美元,占69.3%。2001年,克罗地亚服装进口2.58亿美元,中国对克罗地亚服装出口占其服装进口额的38.16%。近年来,克罗地亚纺织业一直不景气,服装出口以来料加工为主,本国产品出口无竞争力,在本国市场上也因价格高而销路不畅。今后实施“本国产品保护条例”,对我国服装出口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除服装外,2001年,中国出口克罗地亚的其他纺织品约500万美元,因此也有可能受到影响,中国对克罗地亚出口的其他原料性产品、日用消费品、家电、办公设备、化工品等,或因克罗地亚本国不生产,或因本国生产但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估计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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