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新立法主要针对为亚洲市场提供鱼翅的太平洋渔民。在亚洲,鱼翅是佳肴珍品,甚至被视为有催情妙用。 1993年,当割鳍作业显然使鲨鱼数量减少时,美国商业部采取了行政措施,在大西洋、加勒比海和墨西哥湾等水域禁止这类作业。 克林顿签署的法案为有关禁令正式立法,并把范围延伸到太平洋。 根据新法令,任何渔船进入美国港口或在美国方圆320公里的联邦水域捕鱼时,船上若有鲨鱼鳍但没有鲨鱼的残骸,则属非法。 割鱼鳍的渔船往往以捕捉箭鱼和金枪鱼为主业,割鳍不过是副业,而小渔船根本没有多余空间存放市价不高的鲨鱼身。 在两年前第一个提出禁割鲨鱼鳍法案的加州众议员卡宁汉说,以生理条件来说,鲨鱼是海洋生物中最容易受威胁的一种,因为它们生长慢,需要很长时间才成年,而且“产”量少。 根据海洋野生生物运动的数据,每年有数万条鲨鱼在美国太平洋被捕杀——全是鱼鳍惹的祸。在1998年,夏威夷周围水域有6万条鲨鱼被割除鱼鳍,数量之多创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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