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随着国家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改变过去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宣传的方式,转而以组织“公益活动”或以赠送保健食品为名,大肆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误导消费者。也有的不法分子打“擦边球”,甚至钻政策不尽完善的空子,事先以宣传保健食品的名义到工商部门备案,交上所谓的手续费,当药品监管部门前往查处时,他们则拿出交费清单以示行为合法。由于保健食品的监管处罚权目前分布在工商和卫生等部门,加上多数以口头宣传为主,无法现场取证,药品监管部门往往无功而返。 笔者认为,针对保健食品违规销售的新动向,有关部门应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对策。比如,监管人员可“微服私访”,先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咨询,在不法分子搬出货物时再亮证稽查,扣押物品。由于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不能只靠药品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应争取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此外,违规销售行为大多面向农村,对此,药品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中协管员和信息员的重要作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对保健食品违规销售问题的查处中,药品监管部门应注意法律法规的应用,找准依据,把握好尺度。对保健食品查处的依据主要是其标示的成分中含有药品,以及说明书中含有对疾病的治疗等内容,否则应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另外,对于目前保健食品多部门监管的现状,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度,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既让不法分子无法钻政策上的空子,也使监管部门便于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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